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绿通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辉联系电话:020–83637785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颖联系电话:020–83637785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是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列席2次,同时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其决议
未现场列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16日新“国九条”相关制度解析及近期持续
(3)培训的主要内容督导监管案例提示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不适用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不适用
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不适用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不适用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不适用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无不适用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无不适用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4年7月,美国商
上市公司将大力开拓国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
内、东南亚、中东、欧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
洲等非美市场,减少对动“双反”调查,截至美国市场的依赖,同时目前,根据初裁结果,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加速电动全地形车上市公司适用反补贴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UTV)、清洁车等新产
税率22.84%、反倾销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品研发与销售,并通过税率127.35%,叠加行供应链优化、生产效率业竞争持续加剧及客提升等措施加强成本管
户订单需求下降,导致控,降低外部环境的不上市公司2024年业绩利影响。
下滑。
三、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
是不适用持意向的承诺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是不适用
4.利润分配的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
是不适用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6.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购是不适用回承诺
7.关于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者是不适用补偿责任的承诺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是不适用
9.关于股东情况的专项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024年10月,兴业证券因存在部分项
目发行保荐报告未完整披露立项、质控、内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核审查问题等问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出具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兴业证券组织深入事项及整改情况学习相关规则、开展合规培训、优化完善相
关机制、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保荐机构不存在因保荐本发行人被证监会或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1、关于“双反”调查
2024年7月,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
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以下简称“双反”)调查;2024年11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上市公司适用反补贴税率为22.84%;2025年1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上市公司适用反倾销税率为127.35%。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密切关注“双反”调查的最终裁定结果,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关于业绩变动
2024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8.31亿元,
同比下降2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亿元,同比下降45.98%,主要系受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
人车辆启动“双反”调查、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和客户订单需求下降等因素持续影响。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持续关注境外
市场需求变化情况、行业竞争变化情况和国
际贸易环境变化情况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3、关于募投项目延期
2023年11月,上市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2024年4月,上市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其中“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已于2025年2月经上市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项。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结合市场环境
变化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妥善安排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实施进度,持续关注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
4、关于对外投资
2023年10月,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通产业基金”),该基金规模为人民币600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上市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593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98.83%。
2024年5月,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绿通产业基金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政府引导基金、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创钰铭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钰铭尧”),该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绿通产业基金认购基金总规模的39%,即人民币1.95亿元。2024年8月,上市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由绿通产业基金以现金1.87亿元方式认购江华九恒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华九恒”)新增注册资本2655.1724万元,以取得交易完成后江华九恒27.50%的股权。截至2024年9月,绿通产业基金已完成本次对江华九恒的出资,江华九恒已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
构共同投资的投资规模较大,请上市公司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完成实缴出资,密切关注投资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5、关于超募资金及股份回购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超募资
金169626.47万元,目前主要用于现金管理和回购股份。2024年3月、2024年9月,上市公司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
金实行第一期、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截至
2025年3月10日,上市公司第一期股份回
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累计回购股份
4311889股,成交金额8548.13万元;截
至2025年4月30日,上市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1170130股,成交金额3008.78万元;上述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实施
相关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剩余超募资金,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做好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6、关于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上市公司以外销为主,2024年境外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5.15%,其中美国市场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9.14%。2025年以来,国际贸易摩擦有所加剧,美国政府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且关税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如未来国际摩擦加剧导致进出口国经济环境或者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保荐机构已提示上市公司持续关注国
际贸易政策变化,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荐机构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高颖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