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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6 查看全文

新莱福 --%

证券代码:301323证券简称:新莱福公告编号:2024-029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参与投票;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该列打√的栏提案编码提案名称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4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10.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00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关联股东前桥清、前桥义幸、宁波新莱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易

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磁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对上述议案11.00回避表决。

(3)此外,在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时,会议还将听取

公司独立董事曾德长、李辉志、杜丽燕、已离任独立董事马立云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

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2024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

A.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 2024年 5月 15日 17:00前发送至公司,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info@kingmagnet.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B.采用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广东省广州市永和经济开发区沧海四路4号,邮政编码:511356。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许永刚、刘春蕾

联系电话:020-62283186

电子邮箱:info@kingmagne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1356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23

2、投票简称:XLF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广州新莱

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企业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企业愿意对受托人行使的表决权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提案

提案名称打√的栏目编码同意反对弃权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4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10.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00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和持股性质: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3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法人股东法定代社会信用代码表人姓名股东账户号码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姓名是否委托参会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备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规定时限前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邮件发送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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