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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6 00:00 查看全文

新莱福 --%

证券代码:301323证券简称:新莱福公告编号:2025-042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增加“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开发区田园路5号之101”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号),公司于2023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2307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45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4517.64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5月3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8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复合功能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0000.0030000.00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13000.0013000.00

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25000.0025000.00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83000.0083000.0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和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资源配置规划,拟增加“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开发区田园路5号之101”为募投项目“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之外,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开发区田园路5号之101”为募投项目“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实施地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新莱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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