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6-045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李辉志先生、杜丽燕女士和董事刘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汪小明先生、王学钊先生、刘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 提名汪小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2 提名王学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1.03 提名刘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候选人简历及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李辉志先生、胡志勇先生、李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红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书面承诺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01 提名李辉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 提名胡志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3 提名李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候选人简历及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
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二)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