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3证券简称:新莱福公告编号:2025-072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9日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李辉志先生、杜丽燕女士及董事长汪小明先生、董事林珊女士、刘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66.58万
股归属登记工作。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492.289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558.8690万元。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是为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12月22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