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3证券简称:新莱福公告编号:2026-034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11日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李辉志先生、杜丽燕女士以及董事刘磊先生以通讯方
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7年10月延期至2028年10月。
为契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
建设新项目“电子专用微纳粉体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000万元变更为13600万元,将调减的11400.00万元和11517.64万元超募资金集中投入新项目“电子专用微纳粉体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99.57
万股归属登记工作。因此,公司股份总数由105588690股变更为
10658439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5588690元变更为人民币
106584390元。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变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
有关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8月3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