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5证券简称:曼恩斯特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区 9
号楼二楼大会议室。
1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雪姣女士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262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0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5998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1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共1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38926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3166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2576060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总经理彭建林先生由于公务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作出书面请假;董事、副总经理王精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宗辉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黄毅先生,独立董事杨浩军先生由于公务出差原因,以网络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2(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6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4%;
反对9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弃权5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698%;反对9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453%;弃权5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9%;
反对91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7%;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264%;反对91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7%;
反对8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4%;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4302%;反对8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453%;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4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4%;
反对1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264%;反对1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491%;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4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8%;
反对1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774%;反对1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981%;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5%。
4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0%;
反对1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弃权5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906%;反对1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491%;弃权5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4%。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4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8%;
反对1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774%;反对1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981%;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5%。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6%;
反对1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弃权5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377%;反对1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528%;弃权5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4%。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
反对1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3%;弃权5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132%;反对1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774%;弃权5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4%。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
反对1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0%;弃权5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679%;反对1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226%;弃权5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4%。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40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
6反对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981%;反对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83%;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6%。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3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5%;
反对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6%;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830%;反对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925%;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5%。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3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1%;
反对1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7%;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679%;反对1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887%;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34%。
7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雨南、易晴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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