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6证券简称:捷邦科技公告编号:2025-092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445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
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文佑,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穗欣,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艳美,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2024年10月收到自律组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2024年12月收到山东证监局谈话提醒、北京证券交易所口头提醒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共计64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5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