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6证券简称:捷邦科技公告编号:2026-032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安义泽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
致远新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公司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副总
经理林琼珊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统龙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潘昕女士,公司副总经理冯明珍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胡宗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自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安义泽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君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致远新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共青城捷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远新程”)和公司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林琼珊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49%,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0%);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统龙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财务总监潘昕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2%);副总经理冯明珍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
副总经理胡宗维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泽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致远新程和
公司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林琼珊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统龙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潘昕女士,公司副总经理冯明珍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胡宗维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泽成投资、致远新程、林琼珊女士、李统龙先生、潘昕女士、冯明珍女士和胡宗维先生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股份占公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司总股本比例(元/股)
(%)安义泽成投资发展2026年3月6日至
集中竞价145.772555000.3514有限公司2026年4月29日安义致远新程股权
2026年3月6日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集中竞价151.513285870.4519
2026年4月29日
合伙)
林琼珊集中竞价2026年4月7日135.0011000.0015
2026年3月2日至
李统龙集中竞价152.96
20263128150
0.0112年月日
潘昕集中竞价2026年2月26日147.67834000.1147
冯明珍集中竞价2026年2月26日145.61100000.0138
胡宗维集中竞价2026年2月26日148.5040000.0055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系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公司总占剔除回购股份占公司占剔除回购股数(股)股本比例后的公司总股本股数(股)总股本股份后的公
(%)比例(%)比例司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28571433.933.9626016433.583.61
其中:无限售
泽成投资28571433.933.9626016433.583.61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00.000.0000.000.00
股份
持有股份17460322.402.4214174451.951.96
其中:无限售
致远新程17460322.402.4214174451.951.96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00.000.0000.000.00
股份
持有股份360000.050.05349000.050.05
其中:无限售
林琼珊90000.010.0179000.010.01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270000.040.04270000.040.04
股份
持有股份330000.050.05248500.030.03
其中:无限售
李统龙82500.010.011000.000.00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247500.030.03247500.030.03
股份
持有股份3339600.460.462505600.340.35
其中:无限售
潘昕834900.110.12900.000.00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2504700.340.352504700.340.35
股份
持有股份400000.060.06300000.040.04
其中:无限售
冯明珍100000.010.0100.000.00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300000.040.04300000.040.04
股份
持有股份160000.020.02120000.020.02
其中:无限售
胡宗维40000.010.0100.000.00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120000.020.02120000.020.02
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
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上述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泽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致远新程和林琼珊女士、李统龙先生、潘昕女士、冯明珍女士、胡宗维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