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证券简称:维峰电子公告编号:2026-020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98935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968078.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9345711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注册资本增加至159345711元。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989.3594万元。15934.5711万元。
2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
数为10989359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数为15934571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4月)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