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证券简称:维峰电子公告编号:2026-007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邢向宗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立信内部工作调整,立信指派张静女士接替邢向宗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开始从事上开始为本公注册会计师开始在本所项目姓名市公司审计司提供审计执业时间执业时间时间服务时间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静2020年2020年2020年2025年
(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静姓名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张静2024年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静2023年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静2022年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
张静2024年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张静2023年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张静2022年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1、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2、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