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证券简称:维峰电子公告编号:2026-018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号),并经《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886号)同意,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由主承
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
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2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8.80元。截至2022年9月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4436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8627992.74元,募集资金净额
1324988007.26元。
截至2022年9月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6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节余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1324988007.26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流部分571295607.26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金额494822142.00
减:超募资金累计投入使用金额94807984.23
减:募投项目永久补流部分108870258.00
加:利息收入39323742.21
减:募投项目利息收入永久补流13168223.53
减:超募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流25770363.65
减:手续费1470.20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55575700.60(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项目金额(元)
2025年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294949851.73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流部分151295607.26
减:超募资金累计投入使用金额63766069.19
加:利息收入1456998.82
减:手续费1789.10
减:超募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流(扣减手续费)注125767684.40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55575700.60
注1:超募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流:25770363.65元,扣减手续费:2679.25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监督与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上沙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9月21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并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维康”)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专项存放用于本次项目的募集资金。2024年1月,昆山维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及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名称专户账号专户状态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695176080054已注销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虎门支行769902978810158已注销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44050177008800001971已注销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44050277008800000005已注销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灯支行32250198643800003520存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始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5019864380000352055575700.60活期
昆山千灯支行
合计-55575700.60-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产品类认购金额是否已收益委托方受托方产品名称起息日到期日号型(万元)到期(万元)维峰电子中国建设中国建设银行广东
固定收2024/102025/1/
1股份有限银行股份省分行单位人民币20000是38.58
益类/2420公司有限公司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1、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76584372.33元(截至2025年4月11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基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年6月30日调整为2025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其他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15号),鉴证结论为:维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维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维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维峰电子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15号);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特此报告。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4361.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506.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6979.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是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累计本年度实现的效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含部分本年度投入金额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变
投资总额额(1)投入金额(2)益预计效益
变更)(3)=(2)/(1)期化承诺投资项目
2024年6月30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否44098.5144098.51-36425.2382.6050837.31否否日
2024年6月30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6270.736270.73-6104.9597.36不适用不适用否日
补充流动资金否10000.0010000.00-6952.0469.52----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否-10887.021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369.2460369.24-60369.24100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57129.5615129.5657129.56100----
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15000.006376.619480.8063.21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72129.5621506.1766610.3692.35
合计60369.24132498.8021506.17126979.6095.83
1、由于前期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项目相关施工作业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减缓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得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2024年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已于2024年3月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和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截至目前,项目已投产。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不适用。
明1、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经2022年11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12月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8.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及超募资金1.5亿元用于投资建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况
6、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7、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76584372.33元(截至2025年4月11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无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无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额为15824.81万元,经2022年11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824.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情况
月14日、2023年3月22日公司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15824.81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银行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原因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21710054.3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收益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遵循项目可行性预算规划的基础上,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本
着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在项目各个环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2、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节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部分理财产品产生收益及利息收入。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
金长期闲置,公司先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5557.57万元。
1、考虑到各种不确定因素,公司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上更加谨慎、严谨、科学,整体进度较原计划
适当放缓,以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更好地保障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质量以实现效益,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于
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30日调整为2025年9月30日。
或其他情况2、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截至8月22日,昆山维康已完成项目的主体基建建设并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除正在安装的智能仓库外,其余主体均已完成消防验收,项目处于水电气安装阶段。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9月30日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注: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