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9证券简称:信音电子公告编号:2026-022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胥江工业园新峰路509
号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茂贤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10645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4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552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9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93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229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
136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人,代表股份93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0%。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
反对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29%;反对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4%;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8%。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63%;反对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4%;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4%;
反对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59%;反对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3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8%。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5%;
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27%;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69%;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4%。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5%;
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27%;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69%;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4%。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计划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5%;
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27%;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69%;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4%。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41%;
反对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4%;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41%;反对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4%;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5%。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
反对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2%;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5%。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8%;
反对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49%;反对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26%;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5%。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0%;
反对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15%;反对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64%。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
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1%;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64%;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5%。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
反对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11%;反对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26%;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64%。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0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1%;
反对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554%;反对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1%;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5%。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团结、杜羽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