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信音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超联系电话:010-57065327
保荐代表人姓名:冯缘联系电话:010-57065385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是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具体详见下文“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1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台湾信音收购泰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硕电子”)股权,根据公开信息,截至2026年7月末,台湾信音持有泰硕电子
15.93%股份,并委派九席董事代表中的一席。泰硕电子主营业务为散热器产品,泰硕电子卡座类产品收入占比较小,与公司所经营的连接器产品型号、功能和应用场景不同,但有客户重叠情况,存在利益倾斜的可能性。经审慎判断,台湾信音可能触发了其在信音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时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保荐机构已提请上市公司对相关事项予以积极关注并及时规范和披露。
鉴于上述事项,台湾信音补充出具了《关于因参股投资事项可能存在同业竞争解决措施的承诺函》,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24-027)。经协商,台湾信音提出预防性措施,2025年底前协助泰硕电子将记忆卡卡座业务资源调整配置转让或对相关业务
转型升级,避免潜在利益冲突。2025年11月,泰硕电子设立东莞市信昇电子有限公司,负责承接泰硕电子记忆卡卡座业务,2026年3月中旬,已有投资方有意向购买东莞市信昇
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权,目前上述业务转移及股权优化事宜正在努力推进中。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不适用
2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不适用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不适用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不适用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不适用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无不适用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无不适用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无不适用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是否履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原因及解决措行承诺施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是不适用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是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是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和赔偿承诺是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是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是不适用
38.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10.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11.关于社保公积金的承诺是不适用
12.关于租赁房产的承诺是不适用
13.关于税收优惠的承诺是不适用
14.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是不适用
15.关于因参股投资事项可能存在同业竞争解决措
是不适用施的承诺函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无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4(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杜超冯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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