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00Z123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
1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1-2
2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1-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100Z1231号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8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信音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是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信音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信音电子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信音电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1(此页无正文,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100Z1231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滕忠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郝光伟
2026年4月10日
2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8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了《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电子”)8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本说明仅供本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其他用途。
一、股份收购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天电子”)
2.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国天电子所持有的国联电子80%的股权。
3.交易价格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亚事评估”)出具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1173号),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
5月31日,国联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7587.00万元。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认,国
联电子整体投前估值为27500.00万元,本次收购国联电子80%股权转让总价为
22000.00万元。
4.交割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国联电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依据协议以现金向国天电子支付60%的股权收购款。本公司收购日为2025年12月
31日。
二、业绩承诺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