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9证券简称:信音电子公告编号:2025-043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持续聚焦主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经营质量,公司拟以2825.9万元人民币的对价将名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步凤镇安龙村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售给盐城市鑫兴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鑫兴”)。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盐城市鑫兴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MAEH1Y583C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友谊村五组64-3-2号
5、法定代表人:蔡松群
6、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蔬菜种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友谊村村民委员会18.1818%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友权村村民委员会17.2727%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烈士村村民委员会9.0909%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袁坎村村民委员会9.0909%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安龙村村民委员会9.0909%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兆顺村村民委员会9.0909%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清恩社区居民委员会9.0909%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红升村村民委员会4.5455%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伍新村村民委员会4.5455%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仁智村村民委员会4.5455%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板土社区居民委员会4.5455%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三龙村村民委员会0.9091%
合计100%
9、盐城鑫兴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经查询,盐城鑫兴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失信情况。
11、盐城鑫兴设立时间不足一年,且其控股方为村民委员会,无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交易对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使用权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土地坐落:江苏省盐城市步凤镇工业集中区西侧,南至伍佑港、西至生产河、东至步凤河、北至安龙河。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标的资产地块为空置状态,尚未开发建设。
4、土地使用期限:至2058年12月3日止。
5、使用权面积:128301.1平方米(折192.5亩)
6、账面价值: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8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6月底,
已摊提2613332.68元人民币,账面净值为5386667.32元人民币。
7、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甲方(收购方):盐城市鑫兴管理有限公司乙方(转让方):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盐城市亭湖区步凤镇人民政府
(二)转让价格及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2825.9万元人民币。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土地款40%,乙方与甲方办理
土地过户手续(包含土地及地上动产和不动产移交给甲方)。第一笔款支付之日起满一年之日时,甲方向乙方支付50%。(2)剩余土地款10%,待乙方按照约定完成1100万元人民币纳税任务(详见*其他约定)时,甲方在3个月内一次性将剩余土地款支付给乙方。
本次土地在转让过户过程中依法依规产生的各种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应由收购方承担的由甲方承担,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六年内(包含2025年度)在盐城完成1100万元人民币纳税任务,方可注销在甲方所在地设立的分公司。
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如未完成纳税任务,乙方承诺同意用现金补足1100万元人民币纳税任务。关于约定的纳税标的额(即1100万元人民币)已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及附加税等税费。双方约定的纳税任务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苏州信音连接器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等,即在盐城税务局缴纳的所有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主体缴纳的税费,均视为完成纳税任务的组成部分。
(2)截至合同签订之时,上述目标地块信息以及乙方所提供资料,甲方已全部知悉,若因标的资产不符合法定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或如因不符合开发程度等要求导致不能转让、不能变更土地使用权人的,本协议自动解除,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丙方应积极协调地块能够在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部门顺利过户,并协助提
供相关手续的必备材料。转让手续完成且乙方收到转让价款全额后,乙、丙双方不再就该土地因历史原因导致未能开发而追究双方责任。若基于此合同约定,将来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则由丙方负责处理。
(4)为保障交易价款支付,甲、乙双方完成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后,甲方以标的
资产的不动产权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事项。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公司不会因本次出售资产交易产生关联交易或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综合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为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带来正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定价以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综合考虑资产所处位置、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等因素,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确定价格,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交易双方根据协议完成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等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工业用地转让协议》。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