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0证券简称:熵基科技公告编号:2025-061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截止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963123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2230000股后,以此计算2024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97041162.50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38816465股。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至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113800股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631232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162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1963123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116200股后的股本195196125股。
2、本次权益分配方案按照每股现金分红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转增股本总额,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转增2股不变。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每10股转增股本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1)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元
/10股=(196312325股-1116200股)*5元/10股=97598062.50元(含税);
本次实际转增的股本总额=(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股/10股
=(196312325股-1116200股)*2股/10股=39039225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
税)=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97598062.50元/196312325股*10股=4.971570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数量=本次实际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10=39039225股/196312325股*10=1.988628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71570元/股)/(1+0.1988628)。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截止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963123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2230000股后,以此计算2024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97041162.50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38816465股。
2、2025年5月2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113800股公司股
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户股份由2230000股变更为1116200股,上述回购专户股份变动发生在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按照“每股现金分红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变,每
10股转增2股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因此公司本次实
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196312325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1116200
股后的195196125股。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97598062.50元(含税),实际转增股数为39039225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16200股后的195196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9631232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总股本增至23535155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25年6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45深圳中控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200*****598车全宏
308*****856东莞礼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033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6月4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971218960.98%2394243814365462761.04%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7660013639.02%150967879169692338.96%
股
三、总股本196312325100.00%39039225235351550100.00%
注:1、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5年5月2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转增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上表中的比例数据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35351550股摊薄计算,公司202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7778元。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71570元/股)/(1+0.1988628)。
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控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全宏先生及公司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主体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存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和授予数量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平山工业大路32号
咨询联系人:郭艳波、王佳
咨询电话:0769-82618868
传真电话:0769-82618848
十、备查文件
1、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