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熵基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宫乾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志伟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是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议案、决议等文件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案、决议等文件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案、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1(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上市公司三会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3)培训的主要内容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及避免内幕交
易、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2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并结合实地考察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了上市公司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检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
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混合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产保荐机构已督促业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上市公司根据相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关法规依规使用延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前项募集资金,及时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关注项目建设进
年8月17日,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度,必要时做好可使用状态日期:2025年12月31项目可行性论日。混合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产证、审议及信息业基地项目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披露工作
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8月17日,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2026年3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将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5年8月31日,调整后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8年8月
31日。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调整
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6年8月31日,调整后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7年8月
31日。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3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无不适用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不适用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无不适用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行承诺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股股东以
外的其他首发上市前持股的股东、持有发行人股是不适用
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
是不适用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是不适用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是不适用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5.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购回股份是不适用承诺
7.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
是不适用争的承诺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是不适用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9.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住房
是不适用公积金及劳务用工等相关事宜的承诺
10.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四处瑕疵
是不适用房产事项的承诺
1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房屋
是不适用的承诺
41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是不适用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2024年6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陈川
先生因工作内容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由保荐代表人蔡志伟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
更为罗勇先生、蔡志伟先生。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5年4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罗勇
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由保荐代表人宫乾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
更为宫乾先生、蔡志伟先生。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24年5月10日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
2.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理由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不适用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5(此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宫乾蔡志伟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5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