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0证券简称:熵基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14:00(北京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平山工业大路32号熵基科技
20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车全宏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0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6094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400%(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详见注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7085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4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9008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5.192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294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90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203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94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
注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2353515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116200股,该部分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4235350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车全宏先生、金海荣先生、高本合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车全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5786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986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12%。
1.02《选举金海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5780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98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20%。
1.03《选举高本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5769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969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607%。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梁龙先生、王义华女士、金振朝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梁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5767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96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225%。
2.02《选举王义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55782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982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096%。
2.03《选举金振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5788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988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179%。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6038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
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237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8%;反对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划并调减投资总额及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6029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6%;反对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弃权1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229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85%;反对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37%;弃权1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程静、陈烨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