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熵基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宫乾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志伟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是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是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案、决议等文件
2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案、决议等文件
3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案、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1(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独立性,
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理及避免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公司于2026年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熵基科技股份有限保荐机构已经就该警示函
1.信息披露公司、车全宏、金海荣、王以及监管函事项与公司沟
友武、郭艳波采取出具警示通,并提示公司及时整改函措施的决定》([2025]176号)(简称“《警示
2函》”)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2号)(简称“《监管函》”)。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披露的《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并结合实地考察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
金使用进度,取得了上市公司出具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规依规使用募经检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5.集资金,及时关注项目建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投资项目存在调整内部投资设进度,必要时做好项目结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情
可行性论证、审议及信息况。
披露工作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美
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实
施方式进行调整,并将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
3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全
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2025年8月31日,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2028年8月31日。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2026年8月31日,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7年8月
31日。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无不适用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不适用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无不适用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行承诺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股股东以外
的其他首发上市前持股的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是不适用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
是不适用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是不适用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是不适用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是不适用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购回股份承诺
4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不适用的承诺
7.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
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是不适用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住房公
是不适用积金及劳务用工等相关事宜的承诺
9.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相关瑕疵物业
是不适用事项的承诺
10.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是不适用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2025年4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罗勇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
1.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由保荐代表人宫乾先生继续履行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持续督导职责。
理由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为宫乾先生、蔡志伟先生。
公司于2026年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全宏、金海荣、王友武、郭艳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76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2.于对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函[2026]第2号),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广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东监管局提交《关于广东证监局警示事项的整改报告》。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并进行了积极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整改,公司将持续重视相关人员对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学习与培训,提升相关部门团队的专业能力与合规操作水平,持续加强公司的财务核算规范性水平及信息披露。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
无事项(以下无正文)5(此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宫乾蔡志伟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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