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恩威医药: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31证券简称:恩威医药公告编号:2025-026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1815526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89188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815526股后的101076361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8193744.98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红利总额÷总股本=18193744.98元÷102891887股=0.1768239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768239。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1、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到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1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891887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1815526股后的1010763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815526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689昌都市隆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8*****709昌都市圣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8*****658昌都市吉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恩威集团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杰威、成都瑞进恒、成都泽洪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企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公司股东昌都杰威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企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红利总额÷总股本=18193744.98元÷102891887股=0.1768239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768239。

3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458号

联系人:谯莉

咨询电话:028-85887067传真电话:028-8588706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4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