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经营情况分析
(一)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元)3431720308.123531078995.90-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9640637.42142375272.92-8.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78477435.33130299901.61-39.77%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7496763.24267338252.01-33.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31-9.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0.31-9.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6%5.02%-0.56%
20252024本年末比上年末年末年末
增减
资产总额(元)4714444242.114624621475.83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956869675.892873755264.132.89%
(二)重点完成的工作
2025年,面对小家电行业竞争加剧、消费需求分化、渠道结构持续调整的复杂外部环境,公司坚持“多品牌、多品类、全球化”战略,围绕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稳健经营主线开展工作。聚焦三大核心品类,优化业务结构,集中资源发展高潜力高毛利业务;加大研发投入,推出智能清洁、水健康系列新品,提升产品竞争力。深化全渠道运营与全球化布局,国内外市场稳步拓展;推进智能制造与数字化转型,优化供应链与成本结构。审慎将“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并调整“信息化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研发品控中心建设项目”顺利结项。持续完善内控治理与风险防控,规范三会运作与信息披露,强化人才与激励机制,全年经营稳健,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
二、2025年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议案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4-24第二届董事会第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九次会议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3、《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4、《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6、《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2025-7-4第二届董事会第案》十次会议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2025-7-31第二届董事会第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十一次会议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8-27第二届董事会第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十二次会议告〉的议案》
2025-10-9第二届董事会第《关于处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十三次会议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2025-10-24第二届董事会第3、《关于修订部分交易事项制度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4、《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2025-12-29第二届董事会第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十五次会议议案》
3、《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会及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股东会的授权事项。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议案2025-1-142025年第一次临《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
2025-5-162024年年度股东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大会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025-11-132025年第二次临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时股东大会2、《关于修订部分交易事项制度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设委员3名,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日常指导和监督公司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并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3、提名委员会:设委员3名,报告期内,共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
委员会对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委员3名,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按时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等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独立审慎发表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董事绩效评价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恪守诚信勤勉义务。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参与公司重大战略决策的审议与制定。绩效评价中,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综合评定;独立董事采取自我评价及相互评价方式,具体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绩效与履职评价结果2025年度薪酬(万元)
1蔡铁强董事长、总经理达标153.40
2蔡演强职工代表董事达标99.10
3毛卫董事达标04谢军独立董事达标12
5纪建斌独立董事达标12
注:1、独立董事均实行固定津贴制,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2、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按其任职
岗位执行绩效考核。
三、2026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
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及长期战略发展目标,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实现公司年度各项经营目标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和保障。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同时也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