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2证券简称:德尔玛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村创盛路 9号 A栋 2-1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蔡铁强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17937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6688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2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1249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0%。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08人,代表股份21272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21%。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16729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54%;反对110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2%;弃权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16731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67%;反对11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86%;弃权9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7%。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16749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48%;反对109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14%;弃权9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84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145%;反对109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66%;弃权9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89%。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1673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71%;反对110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81%;弃权9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679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360%;反对110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57%;弃权9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3%。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933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463%;反对
12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97%;弃权980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9332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028%;反对124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365%;弃权9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7%。
关联股东蔡演强(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31937500股)、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136500000股)、佛山市鱼聚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26250000股)、珠海鱼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1977500股)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16600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62%;反对12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99%;弃权9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9352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122%;反对124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389%;弃权9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89%。
7、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926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431%;反对
12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0%;弃权1285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926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694%;反对12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65%;弃权12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41%。关联股东蔡演强(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31937500股)、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136500000股)、佛山市鱼聚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26250000股)、珠海鱼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1977500股)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节红英、王昱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