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3证券简称:诺思格公告编号:2025-054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32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5601797.7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7598202.2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07月28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36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数据科学中心项目18100.00
2临床试验管理平台项目18900.00
3 SMO中心项目 63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7700.00
合计61000.00
注: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数据科学中心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等相关公告。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759.82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7759.82万元。
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024年5月3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人民币2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1%,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