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趣睡科技证券代码:301336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二六年七月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公司因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睡科技”、“公司”或“本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79990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904540股的4.2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1744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904540股的
3.36%,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43599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904540股的0.8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1.00%。
四、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37人,包括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存续期间纳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首次及预留授予)为18.69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以下情形:(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三)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四)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公司因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中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予完成。
十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目录
第一章释义.................................................6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8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9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
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授予数量和分配情况..............................12
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14
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7
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归属条件.....................................17
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2
第十章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24
第十一章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4
第十二章附则............................................草案)摘要
第一章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趣睡科技、本公司、公司指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指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分次获指股票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激励对象指(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公司股份授予价格指的价格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有效期指作废失效之日止
归属指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归属日必须为归属日指交易日
归属条件指本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自律监管指南》指理》
《公司章程》指《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股东会可以在权限范围内授权董事会负责管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
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变更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激励计划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且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
四、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五、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六、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行使权益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
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对符合本激励计划范
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37人,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35人的27.41%,包括: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预留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确定。
三、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一)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的基础之上,核查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并于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授予数量和分配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7999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904540股的4.2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1744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904540股的3.36%,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599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904540股的0.84%,
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获授的限制占授予限制划公告时公姓名国籍职务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总数司股本总额
(股)的比例的比例
刁秀强中国副总经理25380711.64%0.49%
宋锐中国副总经理1469036.74%0.28%
刘衍昌中国副总经理530452.43%0.10%
张立军中国董事会秘书1269035.82%0.24%
殷书慧中国财务总监380701.75%0.07%
小计618728.0028.38%1.19%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2人)112527251.62%2.17%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74400080.00%3.36%
预留授予43599020.00%0.84%
合计2179990100.00%4.2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
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根据《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指南》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
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首次授予部分的
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40%
第一个归属期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首次授予部分的
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30%
第二个归属期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首次授予部分的
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30%
第三个归属期交易日当日止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
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四、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三)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
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首次及预留授予)为每股18.69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8.6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18.42元/股;
(二)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18.69元/股。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归属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在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7-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或以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0%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或以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0%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00%或以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最终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按下表确定:
绩效考核评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6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为限归属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若未根据公司战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略发展需求服从公司调动要求的,公司有权调整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营业收入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未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指标;净利润
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管理水平与未来的成长性。公司在制定业绩考核时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
规划等相关因素,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也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二)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三)缩股
Q=Q0×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 1股公司股票缩为 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四)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不做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二)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五)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
数量和授予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后,应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十章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案例解
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参照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根据财政
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对首次授予的1744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一)标的股价:37.21元/股(假设授予日收盘价为2026年7月29日收盘价)
(二)有效期分别为:18个月、30个月、42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29.56%、30.45%、29.14%(分别采用各有效期对应的创业板综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27%、1.28%、1.35%(分别采用各有效期对应的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
(五)股息率:0(本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现金分红除息调整权益授予价格的,预期股息率为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将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定公司于2026年9月初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权益,预测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数需摊销的总费2026年(万2027年(万2028年(万2029年2030年(万量(万股)用(万元)元)元)元)(万元)元)
174.403384.96529.151587.46852.60366.0649.69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不包含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十一章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生效程序(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激励计划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对本激励计划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出决议。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应当在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并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将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登记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五)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六)公司股东会应当对《管理办法》规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公司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七)公司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八)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股东会授权后,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登记等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程序
(一)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
(二)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且董事会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决议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协议情况制作本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
对象姓名、授予数量、授予日等内容。
(四)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
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并公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方案由董事会确定并审议批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六)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七)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且终止激励计划后的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八)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应当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
象归属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二)对于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需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按照公司
要求缴付于公司指定账户,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逾期未缴付资金的激励对象视为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对于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当批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应当在激励对象归属后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意见及相关实施情况公告。
(三)公司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前,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归属事宜。
(四)激励对象可对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
(一)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本激励计划的,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需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变更本激励计划的,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变更方案应当由股东会审议决定,且不得包括下列情形:
1、导致提前归属的情形;
2、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因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原因导致降低授予价格情形除外)。
(三)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变更原因及内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
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管理办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五、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一)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应
当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四)本激励计划终止时,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十二章附则
一、本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及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三、如果本激励计划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则以最新
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