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7证券简称:亚华电子公告编号:2026-008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8号文《关于同意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23.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6669.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53.7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8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21号《验资报告》验证。扣除应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677.72万元后,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76576.05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76576.05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52797.99
其中: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9200.00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4718.05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000.00
2023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3370.772024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3224.39
2025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1284.7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093.14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7.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5918.2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6月5日,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淄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淄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淄博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03001129200383436),在兴业银行淄博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9010100100985805),在中国银行淄博分行直属下级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1648549268),在招商银行淄博分行直属下级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390099271066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6月13日,公司与东吴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05016388410000266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变更,由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更换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相关事宜。
2024年3月12日,公司与东吴证券和农业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25610104006891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16030011292003834364349.11
2兴业银行淄博分行3790101001009858050.00
3中国银行淄博高新支行2416485492687924.75
4招商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5339009927106665666.06
5农业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52561010400689157978.29
合计25918.2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52797.9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7年12月31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310号),结论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东吴证券针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附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6576.05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684.78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797.99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是否已截止报告改变项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募集资金承目(含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投资总本报告期投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本报告期期末累计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是否发生
资金投向部分改诺投资总额1计投入金额进度(3)=实现效益实现的效计效益额()入金额态日期重大变化
变)(2)(2)/(1)益承诺投资项目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
否15282.3015282.3015282.30及产业化项目1175.727657.5350.11%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321.0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7867.297867.297867.290.004.08%(注2)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否4735.074735.074735.07109.05603.3112.74%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100.40%
补充流动资金否4000.004000.004000.000.014016.0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注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1884.6631884.6631884.661284.7812597.99------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9200.0039200.0039200.0013400.0039200.00100.00%-----
归还银行贷款-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
未明确资金用途-4491.394491.394491.3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4691.3944691.3944691.3913400.0040200.00------
合计76576.0576576.0576576.0514684.7852797.9968.9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主营业务基础上,为满足市场需求,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确定的投资计划。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进行课题研发、完善公司营销网络,从而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扩大营销网络的覆盖范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对的市场环境和技术要求仍在快速变化,经过综合研判后,公司采取审慎投入策略以降低风险,通过阶段性投入以确保募投项目的长期可行性。
因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分具体项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7年12月31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并结项,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尚未实现收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均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实现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的超募资金金额为44691.39万元。
2023年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7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34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34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34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9200万元和偿还贷款10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据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5112.0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509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资金5112.0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2023年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7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和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3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024年1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总金额为533.96万元,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
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于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公司对其进行了结项。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82.3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57.53万元,扣除计划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25.9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节余金额7852.38万元(其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7498.87万元,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353.51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继续对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尚未支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付款项及最终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实际支付结果及完成现金管理收益核算后的金额为准。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结合项目实施规划与实际建设进度,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合理、高效、节约原则,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与管控,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及费用,形成部分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相应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5918.20万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不适用。
况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2):本报告期数据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数据保持一致,与前期披露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