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7证券简称:亚华电子公告编号:2026-020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14日通过电话、口头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耿斌、宋庆、张国华、吴忠堂、赵毅新、罗治洪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耿斌主持,董事会秘书张煦阳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71429股至114285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5%至1.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