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严义作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履行对公司的监督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严义,出生于196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重点资助),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自1991年至今,就职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智能与软件技术研究所所长。目前是 PLCopen 国际组织中国主席,中国机电一体化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委员。2025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本人在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循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履行委员职责。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与参会委员沟通讨论,提出意见与建议,切实发挥相应委员会的决策支持与监督作用。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实地考察,与管理团队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作为行业专家,主动与研发团队探讨前沿技术,为公司经营决策与技术创新赋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
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保障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报告,为投资者提供了可靠的信息基础,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市场信誉与透明度。
面对不断更新的监管政策与市场环境,本人主动加强学习,及时掌握《公司法》、证券监管规则及创业板规范运作要求的最新动态,加深对于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为公司的合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审计业务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圆满完成公司的审计业务,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过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审查,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上述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股权激励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调整情况进行了核查,本人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形,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要求勤勉、忠实、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与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
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增强董事会决策能力、提高管理层的运营水平,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严义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