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8证券简称:凯格精机公告编号:2026-020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沙朗路2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国良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7人,代表股份81226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410%。(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0011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00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8人,代表股份11215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4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2人,代表股份11216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8人,代表股份11215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0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21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81%;反对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4793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1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66%;反对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弃权4793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33%。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28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60%;反对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弃权4793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7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37%;反对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0%;弃权4793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33%。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22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86%;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4793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1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002%;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5%;弃权4793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33%。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82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8%;反对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82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8%;反对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7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83%;反对1910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16%;弃权4793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27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970%;反对1910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96%;弃权
4793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2733%。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21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80%;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4798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1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58%;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5%;弃权4798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7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苏涛律师、佟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