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9证券简称:通行宝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如需调整将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除董事职务外、在公司不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税前18.68万元
人民币/年,按季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专项激励等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
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津贴或薪酬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
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