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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宝: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5 00:00 查看全文

通行宝 --%

证券代码:301339证券简称:通行宝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

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幢29楼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明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9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97544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797%。

1(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或授权现场代表)的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86956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25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9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587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587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1%。其中: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58750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1%。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蓓蓓、林亚青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511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0%;反对1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弃

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549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921%;反对1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47%;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49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35%;反对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7%;弃

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385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72%;反对3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2权股份的0.3296%;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48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87%;反对5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9%;弃

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242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021%;反对5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760%;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1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49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35%;反对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7%;弃

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385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72%;反对3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96%;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2%。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49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35%;反对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7%;弃

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385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72%;反对3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96%;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2%。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527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4%;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2%;弃

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709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3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97%;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71%。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44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80%;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1%;弃

权4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2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018%;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817%;弃权4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165%。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和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

有公司股份200869565股和86086957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523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908%;反对5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760%;弃

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230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908%;反对5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760%;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2%。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465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反对6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16%;弃

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089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576%;反对6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73%;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135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蓓蓓、林亚青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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