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涛
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涛涛车业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陈卫、2201 LUNAROAD LLC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3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接受劳务、租赁等。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70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91.64万元。
(一)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合同签订截至披露2023年关联交关联交关联交易定关联方金额或预日已发生发生金易类别易内容价原则计金额金额额参考市场价接受劳餐饮服不超过30
陈卫格并由双方4.7321.96务务万元协商确定参考市场价
2201LUNAROAD 房屋租 不超过 1,
租赁格并由双方227.76669.68
LLC 赁 000 万元协商确定不超过
合计232.49691.64
1030万元
注:截至披露日,上述表格中“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的金额未经审计。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1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与关联交关联交实际发额占同类关联方预计金额预计金额差异易类别易内容生金额业务比例
(%)
(%)接受劳餐饮服
陈卫21.96203.819.80务务
2201LUNAROAD 房 屋 租
租赁669.6875021.16-10.71
LLC 赁
合计691.64770.00/-10.18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充分考虑了关联方各类关联交易发生的可能性,但实际发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是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
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展需求,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上述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本核查意见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2201 LUNA ROAD LLC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4日
实际经营地址:2201 Luna Rd Carrollton TX75006
经营范围:仓库及办公场所租赁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7550.251923.671023.1080.56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陈卫系公司副总经理朱红霞妹妹的配偶。
2201 LUNA ROAD LLC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马涛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及7.2.5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等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履行的程序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曹马涛已回避表决。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冉成伟王永恒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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