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5证券简称:涛涛车业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的预期等因素,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要求,保障了全体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6322513.7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41490695.8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576976121.05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092954358.99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92954358.99元。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目前的总股本10904907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3573606.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327147213.00元(包括本次尚未实施的年度权益分派金额163573606.50元、2025年半年度已派发的现金股利
163573606.50元),占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08%。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27147213.00217263482.00163335661.50
回购注销总额(元)63836494.91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16322513.73431263318.48280478422.3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23371000.54125466810.6187654197.07
营业收入(元)3941430356.322976628778.172144246144.30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76976121.05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092954358.99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07746356.5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3836494.91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09354751.50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771582851.41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36492008.22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3.71%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
额分别为228361.74元、30622896.78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1%、
0.52%。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