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5证券简称:涛涛车业公告编号:2026-044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