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8证券简称:蓝箭电子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
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顺女士。
1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247人,代表公司股份95328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2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94798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9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7人,代表股份530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0人,代表股份9640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9110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7人,代表股份530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1%。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同意9520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1%;
反对8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弃权
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9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51%;反对8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19%;弃权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0%。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97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3%;
反对9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弃权
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09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83%;反对9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19%;弃权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8%。
3、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1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9%;
反对8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弃权
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3权股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5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22%;反对8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24%;弃权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4%。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1审议通过张顺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49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2%;
反对10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
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02%;反对10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682%;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7%。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张顺回避表决。
4.02审议通过王成名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75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7%;
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弃权
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4权股份总数的0.08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02%;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661%;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7%。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王成名回避表决。
4.03审议通过袁凤江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1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1%;
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0%;弃权
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02%;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661%;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7%。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袁凤江回避表决。
4.04审议通过赵秀珍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225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
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弃权
5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81%;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661%;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8%。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赵秀珍回避表决。
4.05审议通过许红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8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0%;
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
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177%;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1375%;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48%。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上海银圣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4.06审议通过张国光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082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2%;反
6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
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81%;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661%;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8%。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张国光回避表决。
4.07审议通过李永新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97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4%;
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9%;弃权
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81%;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661%;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8%。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李永新回避表决。
4.08审议通过付国章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7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7%;
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弃权
7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89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50%;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661%;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9%。
4.09审议通过任振川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7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0%;
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弃权
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81%;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661%;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8%。
4.10审议通过林建生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76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4%;
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弃权
49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8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88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14%;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661%;弃权49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5%。
4.11审议通过安林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7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0%;
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弃权
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81%;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661%;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8%。
4.12审议通过张小键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77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0%;
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弃权
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89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77%;反对10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661%;弃权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2%。
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委托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总融资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9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1%;
反对9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0%;弃权
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0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69%;反对9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86%;弃权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5%。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0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4%;
反对9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弃权
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2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8.6694%;反对9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64%;弃权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2%。
7、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白喜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519944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511416股。
本议案表决通过,候选人当选。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8.0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9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8%;
反对95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弃权
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0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41%;反对95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14%;弃权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5%。
8.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1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90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7%;
反对9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弃权
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02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36%;反对9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88%;弃权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邢靓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娄爱东律师以视
频等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分别进行现场、线上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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