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8 证券简称:蓝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7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 45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顺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 215 人,代表公司股份 866608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人,代表股份 856968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0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6 人,代表股份 964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08 人,代表股份 972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4%。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督导券商金元证券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或通讯参会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案 股数 股数 股数 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编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结(股)码 ) ) ) 果《关于<2026 年限 80563 99.7 1384 0.17 626 0.07 5896总表决情况
1.0 制性股票激励计 696 511% 00 14% 00 75% 168 通
0 划(草案)>及其 其中,中小股 77184 79.3 1384 14.2 626 6.43 过
0摘要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 0 388% 00 264% 00 48%《关于<2026 年限 80563 99.7 1384 0.17 626 0.07 5896总表决情况
2.0 制性股票激励计 696 511% 00 14% 00 75% 168 通
0 划实施考核管理 其中,中小股 77184 79.3 1384 14.2 626 6.43 过
0办法>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 0 388% 00 264% 00 48%《关于提请股东 80563 99.7 1384 0.17 626 0.07 5896总表决情况
会授权董事会办 696 511% 00 14% 00 75% 168
3.0 通
理 2026 年限制性
0 其中,中小股 77184 79.3 1384 14.2 626 6.43 过
股票激励计划相 0
东的表决情况 0 388% 00 264% 00 48%关事宜的议案》4.0 《关于使用剩余 86504 99.8 1246 0.14 320 0.03 通总表决情况 0
0 超募资金永久补 264 193% 00 38% 00 69% 过充流动资金的议 其中,中小股 81624 83.9 1246 12.8 320 3.28
0案》 东的表决情况 0 028% 00 079% 00 93%
86498 99.8 1228 0.14 399 0.04《关于补选第五 总表决情况 0
5.0 164 123% 00 17% 00 6% 通
届董事会独立董
0 其中,中小股 81014 83.2 1228 12.6 399 4.10 过事的议案》 0
东的表决情况 0 758% 00 228% 00 14%
86430 99.7 1928 0.22 373 0.04《关于对外担保 总表决情况 0
6.0 764 345% 00 25% 00 3% 通
额度预计的议
0 其中,中小股 74274 76.3 1928 19.8 373 3.83 过案》 0
东的表决情况 0 476% 00 183% 00 41%
注:1、关联股东袁凤江、赵秀珍、张国光、李永新作为激励对象已对上述议案 1.00、
2.00、3.00 进行了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 1.00、2.00、3.00、6.00 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力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李夏楠律师以视频等通讯方
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分别进行了现场、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