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独立、诚实、勤勉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尽职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内部控制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林建生,男,汉族,1971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2012年8月在广东发展银行佛山新银支行、佛山分行工作,曾任信贷部经理、客户经理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资金部/票据中心总经理助理、票据中心/金融同业
部副总经理、公司银行部/贸易融资部副总经理、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中小企业部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10月在珠海华润银行佛山分行,任公司银行管理部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行长;2016年3月至2018年11月,历任广物金融产业集团投行部总经理,广物产业投资基金总经理、广物产业投资基金董事;2018年11月至2022年7月任广东海逸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9月至2025年3月任佛山市新壹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至今分别担任佛山市
晋珑奥炬供应链有限公司、佛山市瀛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6月至今担任佛山市宝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独立董事缺席董事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姓名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事会会议数林建生76100否2
本着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经营、财务活动及相关运作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次召开日会议届次会议内容名称数期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
提名、薪酬与1.《2024年对助理及中层以上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01月10
考核委员会第2.《关于2025年对助理及中层以上干部专项考核方案的议案》日二次会议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2025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年
薪酬与提名、薪酬与05212.《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月考核委考核委员会第3.《关于2025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日
员会三次会议4.《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薪酬与
12月221.1.《选举安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考核委员会第
日1.2.《选举张小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四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1.《2024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审计委员会第03月102.《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独立性、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健全状况、五次会议日产权明晰状况及关联交易规范情况的内部评价报告》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
4.《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04月24
5.《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六次会议日
66.《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员会
7.《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财务独立性、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健全状况、产权明晰状况及关联交易规范情况的内部评价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
审计委员会第05月211.《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七次会议日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08月26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次会议日3.《关于公司2025年二季度财务独立性、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健全状况、产权明晰状况及关联交易规范情况的内部评价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第10月232.《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独立性、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健全九次会议日状况、产权明晰状况及关联交易规范情况的内部评价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
审计委员会第12月191.《2026年内审工作计划》十次会议日
2025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没有单独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审
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相关工作
1.充分发挥自身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
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公司提议的各重大事项,坚持独立性,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在信披工作方面,本人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公司治理架构优化工作中,本人与公司管理团队研讨了修改《公司章程》及不再设
置监事会等相关调整方案;同时,就关于原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的过渡期安排及后续工作部署,听取了公司管理团队的专项汇报。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以促进公司治理的合规性,并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4.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出席股东会与参会的全体股东就会议审议议案、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
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形式,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的要求。现场深入考察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建言献策,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在本人开展履职工作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备查资料,组织或者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自觉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七)其他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作为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作为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有作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未有作为独立董事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作为金融背景的独立董事,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实施相关措施,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好,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运营的合规性与效率。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解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经验和诚信记录等资料,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有足够的经验与能力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双方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协商确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鉴于许红女士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了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永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李永新先生与经公
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职工董事李永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上述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进行审核评估,认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董事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规定,公司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审查了公司薪酬考核体系,认为公司的薪酬方案在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下制定,薪酬标准合理,有利于稳定核心管理团队,促进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更好地引进和稳定人才,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督促公司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在履职过程中,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关心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义务。
2026年,本人将继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继续发挥好沟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特此报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建生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