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8 证券简称:蓝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1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20.00 万股调整为 117.04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 134人调整为 13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7.47万股调整为 114.51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 8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6年 8月 14日至 2026年 8月 2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2026年 9月 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45)。
(三)2026 年 9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8)。
(四)2026年 9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事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20.00万股调整为 117.04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 134人调整为 13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7.47 万股调整为 114.51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调整原因及调整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