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邓俊、钟山
(三)协办人:无
(四)培训时间:2026年3月26日
(五)培训地点: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
(六)培训人员:钟山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董高责任与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当前上市公司违规案例分析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1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信德新材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董高责任与义务、募集资金使用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信德新材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能力,达到了预期培训效果。
(以下无正文)2(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邓俊钟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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