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3证券简称:普莱得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伟明先生、韩挺先生、丁小贞女士、杨诚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提名陈希琴女士、翁孟超先生、孙敏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希琴女士、翁孟超先生、孙敏虎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相关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离任董事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夏祖兴先生、徐跃增先生、于元良先生将在本次
换届工作完成后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对三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伟明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1988年7月至1996年4月任金华市水电工程处机械厂营业部经理;1996年4月至2003年8月任金华市环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7月至2020年
11月任金华市盛康物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月至今任金华市诚昊电器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金华斯贝斯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8年5月至今任金华市盛康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普得莱(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城明诚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金华吉享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金华居美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10月至今任金华民诚
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1月至2020年7月历任普莱得有限监事、总经理、
执行董事等职务,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伟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86.55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17.21%,通过金华市诚昊电器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85%,通过瑞昌卓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4%,通过瑞昌亿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0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2.0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明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诚昊先生系父子关系。杨伟明先生与韩挺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杨伟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伟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韩挺先生: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临时身份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8月至今任科隆塑胶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金华斯贝斯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11月至2020年7月历任普
莱得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等职务;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88.96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14.08%,通过金华科隆塑胶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8.82%,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瑞昌卓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
为0.41%,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23.3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挺先生与杨伟明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韩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丁小贞女士: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1998年10月至2009年7月曾任浙江通达电器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浙江美保工具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今任普莱得有限及公司技术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小贞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瑞昌亿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9.20万股股份。丁小贞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小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杨诚昊先生:199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9年7月至2021年2月任普莱得有限及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助理;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金华市盛康轴承
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城明诚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2月至今任金华吉享装饰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金华居美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项目中心项目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诚昊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瑞昌卓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7.88万股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瑞昌亿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69.72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47.60万股股份。杨诚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明先生系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杨诚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诚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希琴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职称。曾任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副教授、教授。曾任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03079.SH)、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605555.SH)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3500.SH)、杭州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603618.SH)独立董事,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希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希琴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希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翁孟超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金华铁路司机学校教师;2004年10月至今,任浙江师范大学教师、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孟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翁孟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翁孟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孙敏虎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585.SZ)独立董事。2014 年 7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敏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孙敏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敏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