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53证券简称:普莱得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普莱得股票代码301353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郭康丽刘甜甜
电话0579-837933330579-83793333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办公地址区区
电子信箱 pld@prulde.com pld@prulde.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95147670.42460618569.6329.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7905014.5145653053.43-16.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6406019.4433512119.438.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1972786.7874447184.93-30.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36-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36-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8%3.55%-0.67%本报告期末比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525571281.601538074950.74-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88881695.381303925501.33-1.15%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调整后的总股数127016873股重新计算了列报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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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持有特别表决权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7380复的优先股股东总0份的股东总数(如0总数数(如有)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例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杨伟明境内自然人17.21%21865541.0021865541不适用0
韩挺境内自然人14.08%17889596.0017889596不适用0金华市诚昊电器有限境内非国有
10.78%13687834.0013687834不适用0
公司法人金华科隆塑胶有限公境内非国有
8.82%11199529.0011199529不适用0
司法人瑞昌卓屹创业投资合境内非国有
8.48%10773750.0010773750不适用0
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瑞昌亿和创业投资合境内非国有
8.48%10773750.0010773750不适用0
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金华市金投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1.20%1521608.000不适用0公司
杨婧雯境内自然人1.14%1449270.000不适用0金华市金东国有资产
国有法人0.88%1119862.000不适用0经营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中证500
其他0.48%610394.000不适用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中杨伟明通过直接持有及通过金华市诚昊电器有限公司、瑞昌卓屹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瑞昌亿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控制
公司44.95%的股份;韩挺通过直接持有及金华科隆塑胶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22.90%的股份;两人合计控制公司67.85%的股份,两人于2020年7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共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不适用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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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9日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1月30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4)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6年2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4.30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授予104.8万股限制性股票。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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