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5证券简称:南王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彭辉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55%,总股本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准,下同)的董事彭辉波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9%)。
公司于近日收到彭辉波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彭辉波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彭辉波300000.01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三)减持股份数量、方式及比例: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彭辉波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五)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彭辉波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彭辉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
出的限售安排及减持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自南王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南王科技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南王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南王科技股份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南王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南王科技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南王科技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彭辉波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在减持期间,彭辉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时间、减
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计划能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彭辉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
票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彭辉波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彭辉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