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说明2026年 8月 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6年 8月 31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
2026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9.7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55.00万股,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6年 9月 23日,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日至 10月 9日足额收到各激励对象缴纳的股票激励认购款项;2026 年 10 月 13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
14451号)。2026年 10月 16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授予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
本次授予登记办理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21600万股增加至 21755万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216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175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同步对公司章程中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优化完善,具体修订见附件。
除附件所载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指定经办人员办理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备案等全部工商变更登记相
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
登记和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二、其他说明
1、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
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修订后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6日附件:《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600 万元。 21755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
导致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公 导致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决议后,可以通过决议授权 注册资本决议后,可以通过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 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
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是公司事务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第二十条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
第二十条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而设立。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体变更而设立。公司发起人的名称、 立时的股份数为 90000000 股,每股
3
认购的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面值一元,公司发起人的名称、认购..... 的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4
数为 216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数为 21755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5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名董事主持。 董事主持。
...... ......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 第一百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
6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满可连选连任。 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
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7 人,职工董事 1 人,设董事长 1人。
人,设董事长 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
8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百一十八条............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
9 临时会议的,经全体董事同意后,可
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会
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说明。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
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员为 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
10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人。
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
第一百三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每行。
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会议召开前三日须通知全体成员,会
11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
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
可委托其他一名成员(独立董事)主行。
持。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的,经全体成员同意后,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
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 会,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
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 中独立董事 1 名;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依照本章程和董
12 董事会负责制定。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事担任召集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的,从其规定。 事担任召集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资等事项,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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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实施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的事项。
董事会对战略委员会的建议未采
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战略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
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