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证券简称:天振股份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3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8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8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阳光大道39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庆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4141713
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6000000股的71.36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8120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6000000股的68.57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021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6000000股的2.78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021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6000000股的2.78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6000000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021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6000000股的2.787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00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1.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方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92038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00303股;
表决结果:方庆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朱方怡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92068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00606股;
表决结果:朱方怡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阿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92038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00309股;
2表决结果:吴阿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朱利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92038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00308股;
表决结果:朱利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红帆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92068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00605股;
表决结果:杨红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钱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92038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00305股;
表决结果:钱旭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076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6%;反对56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弃权
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6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58%;反对56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4%;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075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1%;反对57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弃权
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5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9%;反对57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3%;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075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1%;反对56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弃权
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5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9%;反对56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4%;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梁效威律师、诸烨亮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4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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