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证券简称:天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情况董事会选举方庆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和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根据《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方庆华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庆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名称委员召集人删除[冯文勇]: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方庆华、朱利平、林玉君方庆华删除[冯文勇]:)
审计委员会杨红帆、钱旭、林玉君杨红帆
提名委员会钱旭、朱利平、朱方怡钱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利平、杨红帆、吴阿晓朱利平以上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
方庆华为公司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1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杨红帆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方庆华先生;
副总经理:王益冰先生、汤文进先生、吴迪军先生;
财务负责人:吴阿晓女士;
董事会秘书:吴迪军先生。
(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冯文勇先生。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1、合理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选举方庆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聘任其担任公司总经理。
方庆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创立以来长期主导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与业务拓展,深刻理解公司所处行业、业务模式、核心竞争优势及企业发展阶段,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由其同时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战略决策高效落地,统筹协调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提升决策执行效率,契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该兼任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相关内部制度已对董事会与总经理的职权作出清晰划分。
2、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体系,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等制度文件,明确界定董事会与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及履职程序,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公司将充分发挥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以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严格执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审议等程序,落实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的各项要求,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公司经营独立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
说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吴迪军先生,毕业于浙江大学会计学专业,曾长期从事财务等相关工作,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吴迪军先生已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三年,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拥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从业经历。吴迪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亦未被证券交易所给予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尚在执行期内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尚在执行期限内的情形。公司认为吴迪军先生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冯文勇先生(简历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3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迪军/冯文勇
联系电话:0572-5302880
传真:0572-5302880
电子邮箱:sd@tzbamboo.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阳光大道398号)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4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方庆华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高级经济师。曾任报福竹工艺品厂厂长,安吉竹木产品开发公司技术科长,安吉天振竹制品厂法定代表人兼厂长,浙江天振竹木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振竹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吉子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安吉子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亚华”)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振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庆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8666080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41.05%,通过安吉亚华间接持有公司5047920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2.34%;
方庆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庆华先生与公司股东朱彩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4.03%股权,通过安吉亚华间接持有公司1.86%股权)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董事朱方怡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股权)、股东
方欣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股权)系父女关系,系公司股东安吉亚华(直接持有公司7.5%的股权)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方庆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庆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王益冰先生,1979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
曾任上海三井碳业有限公司业务助理,临安百孚竹制品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天振竹木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天振股份董事、外销部总监,现任天振股份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之日,王益冰先生通过安吉亚华间接持有公司534600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25%,除此之外,王益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益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
5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汤文进先生,1986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曾任帝高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天振竹木技术总监,天振股份监事会主席、技术总监,现任天振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文进先生通过安吉亚华间接持有公司583200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27%;除此之外,汤文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文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禁止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吴迪军先生,1978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史,本科学历,持有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成本主管,虎彩集团有限公司预算主管,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预算部经理、证券投资部经理,深圳前海金鼎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汇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FO,天振股份证券部经理,现兼任杭州彩点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天振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迪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迪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迪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第二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6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吴阿晓女士,1982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曾任安吉至信税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天振竹木财务负责人,天振股份董事会秘书,现任天振股份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阿晓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吉亚华间接持有公司421200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20%;除此之外,吴阿晓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阿晓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冯文勇先生,199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审专员、董事长秘书,现任天振股份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文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冯文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文勇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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