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
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中汇事务所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1004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872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0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三)执业记录: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二、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稳定、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募集资金使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等。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1、项目咨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与项目沟通、监督与复核相关的政策与程序,就重大审计及会计判断问题及时向风险及质量管理部及相关专业技术支持部门进行咨询。
2、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委员会,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等。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
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
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方面
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四)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2025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沟通协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年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三)经审核,2025年度项目财务及内控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6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一致,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四、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