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7证券简称:北方长龙公告编号:2026-070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新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副总经理郝政伟先生、杨文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郝政伟先生、杨文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郝政伟先生、杨文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郝政伟先生、杨文金先生原定副总经理的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政伟先生、杨文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郝政伟先生、杨文金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郝政伟先生、杨文金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开展,郝政伟先生、杨文金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郝政伟先生、杨文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新副总经理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郭海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郭海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第1页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海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第2页附件:
郭海明先生简历
郭海明先生,1975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凝聚态物理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5月至2026年3月,任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2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海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海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