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证券简称:湖南裕能公告编号:2026-013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
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广州力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力辉”)持
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7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因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已完成登记并于2025年7月11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757253070股增加至760802721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力辉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5.28%被动稀释至5.26%。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37493股。上述新增股份将于 2026年 4月 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60802721股增加至843340214股。
1本次发行中,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力辉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
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从5.26%被动稀释至4.74%,触及5%整数倍,且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力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公路黄阁段230号(自编九栋)310房(仅限办住所
公)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7月11日、2026年4月9日
1、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力辉持股
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5.28%被动稀释至5.26%。
权益变动过程2、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力辉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从5.26%被动稀释至4.74%。
股票简称湖南裕能股票代码301358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增持/减持股数(股)增持/减持比例(%)A股(广州力辉) 0 -0.54(被动稀释)
合计0-0.54(被动稀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其他(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选)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2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400000005.28400000004.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400000004.74
有限售条件股份【注】400000005.28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是□否
诺、意向、计划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否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是□否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2026年2月9日,广州力辉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0000000股,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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