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105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1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年 11月 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王洁女士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王洁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对外投资经理,湖南湘进电化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审部部长,公司监事、财务总监等。
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3301股,通过湖南裕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湘潭裕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洁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