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四月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谭新乔刘干江陆怡皓龙绍飞赵怀球汪咏梅钟超凡夏云峰戴静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由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守红梁凯李新赞陈质斌李洪辉王洁周智慧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82537493股
2、发行股票价格:58.0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4787999968.93元
4、募集资金净额:4732189703.85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82537493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6年4月9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6年4月9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目录
释义....................................................6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8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9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9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9
三、发行时间...............................................13
四、发行方式...............................................13
五、发行数量...............................................13
六、发行价格...............................................14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4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4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5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15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15
十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26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27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8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28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8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9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29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9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30
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30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31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33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3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5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38
一、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8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8
三、联席主承销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8
四、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38
五、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9
六、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9
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40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40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40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42
第九节备查文件..............................................43
一、备查文件...............................................43
二、查阅地点...............................................43
三、查阅时间...............................................44
四、信息披露网址.............................................44
5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湖南裕能、指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本次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指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告书/本上市公告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书指上市公告书
《公司章程》指《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实施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募集说明书》指票募集说明书》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指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认购邀请书》指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特定对象《申购报价单》指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指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审计机构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指
和2025年9月30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6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定价基准日指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中文名称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nan Yuneng New Energy Battery Material Co.Ltd.股票简称湖南裕能
股票代码 301358.SZ住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办公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董事会秘书汪咏梅法定代表人谭新乔注册资本760802721元统一社会信
91430300MA4L54TU10 用代码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上市日期2023年2月9日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电子邮箱 dsh@hunanyuneng.com
电话0731-58270060
传真0731-58270078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经营范围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所属行业业”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8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监管部门审核注册过程2025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9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2026年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发行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27日向深交所报送《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
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包括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含关联方),37家基金公司、23家证券公司、14家保险机构和70家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在发行人、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11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11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2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3钟利波
4魏兆琪
5王子源
6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7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张宇
11王梓旭
在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的见证下,截至发行 T 日(2026 年 3 月 10 日)前,发行人、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前述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
10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出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
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6 年 3 月 10 日(T 日)上午 9:00至12:00,在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接收到22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52.50元/股-66.78元/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按时、足额是否为有效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缴纳保证金申购
1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60.7015000是是公司
2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55.0014000不适用是
公司
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4.0014000是是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8.3122000不适用是
61.4514700
5 UBS AG 是
58.6518500不适用是
6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66.7819990是是公司
11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按时、足额是否为有效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缴纳保证金申购
60.3722000
7钟利波
是
56.1823000是是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
8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62.7314000是是企业(有限合伙)
63.1829250
9是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8.5835600是是
58.0114020是
1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55.9814120是是公司
54.6314320是
11魏兆琪59.8130000是是
12王子源60.0170000是是
13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62.3314000是是
有限公司
57.6814000是
14张宇55.6314010是是
52.5014020是
58.7214000是
15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8.5018600不适用是
52.5320700是
1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7.3315000不适用是
17王梓旭53.1514000是是
18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59.8820190不适用是公司
19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62.6014000是是公司
63.0128870是
2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7055780不适用是
57.3970000是
65.0033060是
2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5045900不适用是
62.7270000是
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
22有限公司-元康皓月三62.4214010是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01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8253749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87999968.93元。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12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获配股数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股)
1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585761149999995.616
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413377139999999.776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92449219999966.496
4 UBS AG 3189105 184999981.05 6
5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3445957199899965.576
6钟利波3792449219999966.496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
72413377139999999.776
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136872355999944.726
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18640111300306.406
10魏兆琪5171522299999991.226
11王子源12066885699999998.856
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
122413377139999999.776
司
1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206343185999957.436
1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480434201899976.346
15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413377139999999.776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615583557799969.836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066885699999998.856
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18司-元康皓月三号私募证券投资2415100140099951.006
基金
合计825374934787999968.93-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T 日)。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
1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不超过113587960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1200000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4788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52.50元/股和113587960股的孰低值),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8253749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87999968.93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91200000股),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3月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52.50元/股。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58.01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0.50%。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787999968.93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5810265.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2189703.85元。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3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1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4787999968.93元缴付至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内,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4号)。
2026年3月16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2026年3月1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划转的认股款及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验资。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3月16日出具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5号),截至2026年3月16日止,湖南裕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82537493股,发行价格为5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87999968.93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5810265.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32189703.85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82537493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4649652210.85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已根据相关规定,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6年3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58.01元/股,发行股数82537493股,募集资金总额4787999968.93元。
15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股)
1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585761149999995.616
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413377139999999.776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92449219999966.496
4 UBS AG 3189105 184999981.05 6
5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3445957199899965.576
6钟利波3792449219999966.496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
72413377139999999.776
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136872355999944.726
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18640111300306.406
10魏兆琪5171522299999991.226
11王子源12066885699999998.856
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
122413377139999999.776
司
1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206343185999957.436
1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480434201899976.346
15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413377139999999.776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615583557799969.836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066885699999998.856
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18司-元康皓月三号私募证券投资2415100140099951.006
基金
合计825374934787999968.93-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CNA4WK2B
成立时间2023-06-27
16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注册资本3320000万人民币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法定代表人任小兵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范围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7139126J
成立时间2001-03-0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60000万人民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住所
心一期 A 栋 2301A法定代表人俞洋
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经营范围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成立时间1998-03-0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UBS AG
17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企业名称 UBS AG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住所
4051 Basel Switzerl 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5、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MA0027F021
成立时间2015-11-2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4层401室法定代表人顾洪林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经营范围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钟利波
姓名钟利波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
公民身份号码430124************
7、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D1C19N
成立时间2020-09-1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18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企业名称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381250万人民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主要经营场所金中心407
执行事务合伙人前海中船(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经营范围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无。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时间2005-01-18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60万人民币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经营范围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成立时间1999-08-18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762892.5829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法定代表人朱健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经营范围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9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0、魏兆琪
姓名魏兆琪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
公民身份号码445202************
11、王子源
姓名王子源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
公民身份号码440281************
12、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710934801X
成立时间2007-05-3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45823.546871万人民币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1号楼1至23层01内21至23层法定代表人解宏松投资及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策划;咨询服务;产权经纪。(“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经营范围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BGTXB
成立时间2017-05-2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法定代表人李毅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56308U
成立时间2005-06-2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经营范围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5、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2101M
成立时间2003-11-2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法定代表人于泳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经营范围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1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2011-06-2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2006-06-08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MA2QQ0XC47
成立时间2017-11-0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荆峰路60-2号法定代表人贾翔宇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2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关联关系说明》等资料,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
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2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企业年金计划产品、保险资金产品等产品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其他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2、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
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元康皓月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3、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钟利波、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魏兆琪、王子源以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
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4、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2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UBS AG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5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Ⅱ类专业投资者是
6钟利波普通投资者是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
7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0魏兆琪普通投资者是
11王子源普通投资者是
12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Ⅱ类专业投资者是
13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5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5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元康
18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皓月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核查,上述18家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等资料,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认为:
湖南裕能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
26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1号)和湖南裕能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认为:
1、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
2、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及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
发行过程合法、合规,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股数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认购的主
体资格并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27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6年3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证券代码:30135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6年4月9日,新增股份的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6年4月9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28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新增8253749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截至2025年9月30日)(截至股份登记日)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38611820750.7575993813190.11
有限售条件股份【注】37468451449.25834020839.89
股份总数760802721100.00843340214100.00
注:2026年2月9日发行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73819924股,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82537493股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4334021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9938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11%;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83402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限售股数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股)
1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7656651410.06%76566514
2上海津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0496287.89%60049628
3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8461407.87%59846140
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0804006.32%48080400
5湖南裕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8905905.90%44890590
6广州力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00000005.26%40000000
7南宁市楚达科技有限公司224423032.95%22442303
29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限售股数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股)
8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23507132.94%-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
9141453311.86%-企业(有限合伙)
10欧鹏128683381.69%-
合计40123995752.74%35187557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限售股数(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例【注】
1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765665149.08%-
2上海津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0496287.12%-
3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8461407.10%-
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0804005.70%-湖南裕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5448905905.32%-
伙)
6广州力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00000004.74%-
7南宁市楚达科技有限公司224423032.66%-
8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23507132.65%-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
9141453311.68%-
伙企业(有限合伙)
10欧鹏128683381.53%-
合计40123995747.58%-
注:2026年2月9日发行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30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单位:元/股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5年1-9月/2024年度/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0.850.780.770.70
每股净资产16.1415.3320.1719.37
注1:发行前数据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
注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4年和202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8253749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因此,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31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五)对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32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2-126号、天健审〔2024〕2-199号和天健审〔2025〕2-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3699150.693034206.982679464.492643443.21
负债合计2465691.911868152.741547886.182071996.76
所有者权益合计1233458.781166054.241131578.31571446.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699150.693034206.982679464.492643443.2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2322621.212259852.724135767.104279036.13
利润总额74552.6370582.88187468.61354595.90
净利润63881.9558995.41158050.84300618.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64518.2959355.21158062.93300720.58
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992.56-104221.5150124.38-278317.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251.23-133088.68-262186.37-216880.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941.80225290.86234873.48519302.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215.91-12063.5322811.4924105.00
3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
指标
9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041.051.141.08
速动比率(倍)0.850.861.030.78
资产负债率(合并)66.66%61.57%57.77%78.3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924.557.5410.05
存货周转率(次)8.8410.1012.1312.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0%5.20%15.96%71.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
5.31%5.00%15.33%72.03%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50.782.185.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840.752.095.34
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50.782.185.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840.752.095.34
股收益(元/股)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6-1.380.66-4.90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3-0.160.300.42
计算公式: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5年1-9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5年1-9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 为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7、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
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8、稀释每股收益=P0/(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3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主营业务发展,发行人资产规模相应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2643443.21万元、2679464.49万元、3034206.98万元和3699150.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1808150.12万元、1417577.56万元、1545456.46万元和1994968.84万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835293.09万
元、1261886.93万元、1488750.52万元和1704181.85万元,总体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40%、52.91%、
50.93%和53.93%,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
融资、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60%、
47.09%、49.07%和46.07%,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结构合理。
(二)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分别为2071996.76万元、1547886.18万元、
1868152.74万元和2465691.91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例分别为80.83%、
80.55%、78.62%和77.51%。
(三)盈利能力分析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03260.54万元、151836.03万元、57029.99万元和63442.72万元,发行人最
近一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33.32%。公司报告期内业绩波动主要是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锂电池产业链在经历2020-2022年的高增长后,2023年增速换挡、供需关系发生显著变化,2024年仍处于筑底阶段,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2023年和2024年碳酸锂价格总体震荡下行,磷酸盐正极材料价格也相应下降,
导致公司盈利水平有所下滑。2025年1-9月,下游需求增长强劲,磷酸盐正极材料行业供需关系趋于改善,碳酸锂和磷酸盐正极材料价格下降的幅度趋缓,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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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8.38%、57.77%、61.57%和66.66%,流动比率分别为1.08、1.14、1.05和1.04,速动比率分别为0.78、1.03、0.86和
0.85,公司流动负债以经营性负债为主,短期偿债风险较低。
2022年,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快速扩张,资产负债率快速提升。2023年2 月,公司成功实现 A 股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 45 亿元,大幅补充了股权资本,
故2023年末的资产负债率明显回落,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持续投入产能建设,资产负债率较上年末有所上升。公司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
(五)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05、7.54、4.55和4.92,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2.76、12.13、10.10和8.84,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运营效率较高。
(六)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8317.06万元、
50124.38万元、-104221.51万元和-133992.56万元。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来自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整体而言,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且与当期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因为:(1)公司销售商品收到资金后,即需投入到业务发展及规模扩大所需的原材料等采购;
(2)公司客户较多地使用承兑汇票及电子债权凭证支付货款,公司考虑自身资
金使用规划以及贴现成本等因素,将较多的经营性应收票据及电子债权凭证背书用于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款项;(3)报告期内公司给予下游客户一定的付款信用期,而主要原材料为碳酸锂等,整体付款信用期较短,部分碳酸锂供应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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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政策,叠加上下游收付款信用周期的差异,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存在差异。
综上,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6880.85万元、-262186.37万元、-133088.68万元和-163251.2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加快产能建设,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期均为净流出。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公司新建磷酸盐正极材料、磷酸铁等生产线所支付的现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9302.91万元、
234873.48万元、225290.86万元和306941.8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股东投资款(包括 IPO 募集资金)、票据贴现以及向金融机构借款取得资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
要为偿还银行借款等支付的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资金需求量持续增加。公司上市后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中偿还债务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高,导致2023年及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
2022年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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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胡德波、张帅
项目协办人:郝远洋
其他经办人员:赵毅、王惺文、汪洋、杨东烨、伍子昊
联系电话:010-65608237
传真:010-56160130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755-23835210
传真:0755-23835201
三、联席主承销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座)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传真:0731-89955743
四、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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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
负责人:张乐夫
经办律师:董亚杰、谭程凯、宋炫澄
联系电话:0731-88681999
传真:0731-88681999
五、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47号
负责人:毛育晖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剑、彭亚敏、赵娇
联系电话:0731-85179800
传真:0731-85179803
六、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47号
负责人:毛育晖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剑、彭亚敏
联系电话:0731-85179800
传真:0731-8517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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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胡德波、张帅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胡德波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宁德时代、兰州银行、湖南裕能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宁德时代 H 股 IPO 项目;中信银行可转债项目、福能
股份可转债项目;宁德时代、居然之家、大唐发电 A+H、闽东电力、贵阳银行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宁德时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居然之家重组上市项目;广东东岛新三板挂牌;宁德时代公司债等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帅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宁德时代、金龙鱼、湖南裕能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宁德时代 H 股 IPO 项目;璞泰来、中信银行、福能
股份等可转债项目;宁德时代、璞泰来、捷佳伟创、大唐发电、津膜科技、中核
钛白、闽东电力、连云港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宁德时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信银行配股项目;大唐集团并购财务顾问、皇氏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等财务顾问项目;广东东岛新三板挂牌;中信银行金融债项目;宁德
时代公司债、连云港公司债、泰禾集团公司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券类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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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人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湖南裕能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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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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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上市申请书;
(三)保荐协议;
(四)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五)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六)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七)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八)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九)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十一)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1、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
电话:0731-58270060
传真:0731-58270078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
电话:010-65608237
传真:010-56160130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无正文)
4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5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6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7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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